第十二章 之旧情-《新婚日记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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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响低头吃了一口,露出怀念的表情:“味道和以前一模一样,我走了之后你都没再煮过吗?”
阮晨眯了眯眼:“天景不喜欢皮蛋,也不爱喝粥。”
对上她不悦的眼神,林响笑得很欢快了:“你还记得我喜欢喝皮蛋瘦肉粥,特地买食材来煮,难为你这么用心。”
阮晨脸上的表情僵了,她忘了自己的口才从来都赢不过林响,嘴上逞强有什么用?
可是她不高兴,也不想林响高兴。
“商场皮蛋特价,留了一点在家里,其他都送婆婆了。算起来有两个月,再放就得浪费了。”
话外之意,这皮蛋放着快发霉,为了别糟蹋就顺道丢粥里给他吃……
林响嘴角动了动,最后还是默默地把保温瓶里的粥都喝光了。
阮晨收拾好东西准备要走,林响难过地看着她:“不多坐一会?除了你,也没别人来看我了。”
卓玲和他不对头,来探病才怪。估计真来医院了,只会冷嘲热讽,幸灾乐祸。
林响出国几年,大学同学本来就不熟悉,现在更难联系上。
阮晨记得林响的妈妈早年跟着他出国,后来改嫁了,应该在国外享福来不及飞回来照顾他。
想来想去,也只有她好心来看看林响。
说到底,连公司同事都没见一个来,肯定是林响的人缘实在太差了。
可是那又如何,她现在跟林响非亲非故,来医院看他只出于同校师兄妹的情分。
其他的,在这些年已经消磨得烟消云散了……
林响忽然握住阮晨的手,指尖碰到她无名指上的冰凉戒指,心里似是被尖锐的硬物刮得生疼。
“如果我提早回来了,你还会嫁给赵先生吗?”
“当然,”阮晨抽回手,答得毫不犹豫:“他温柔体贴,大方又懂得包容,相貌堂堂又有自己的事业,家里长辈也喜欢我,是最适合做丈夫的人选。”
而且,赵天景比林响不知优秀多少……
最后一句,她忍着没说。
林响冷哼:“如果没有一个事业有成的父亲,有个开医院的母亲,赵先生能轻易得到现在的成就吗?”
换作是自己,他只会做得更好!
阮晨看着他没有开口辩驳,这个人首先看到的是赵天景父母的风光,却没有想到赵天景为此做出的努力和背后的艰辛。
赵天景从事it行业,跟赵青和吴韵的事业没有任何联系,当年回国后白手起家才有今天的成就。
婚后他无意扩展公司的业务,把重心放在家庭上。
阮晨没有亲眼看到赵天景当初打拼开拓事业的情况,却曾听吴韵说起,短短两年,他瘦了快三十斤,足以看出这两年创业的艰难。
阮晨不喜欢林响说话的语气,仿佛赵天景有今天的成就全是因为父母的关系,跟他的努力毫无瓜葛。
以前林响不是没遗憾自己的出身,林父早早病逝,只得林母独自把他拉扯大。那些年的艰难造就了林响比平常人更敏感和更强的自尊心。
原本的阮晨会心疼他,怜悯他,附和他,迁就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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