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没多久,一个看起来六十岁的老人被拖了出来,他被脸朝下一路拖行,留下一条细细的血线。 “什么嘛,是个普通人,还是个老东西。”队友们嫌弃起来。 “喂,老东西,你嫌命长吗?”被袭击那人踢了老人家一脚,问道。 老人家抬起被粗粝的地面磨得满是擦伤的脸,费劲地从地上爬了起来,苍老的脸上满是仇恨地看着那人。 “你已经不记得我了?” “啊?” 老人家眼中卷起更大的风暴,血丝爬满了眼球。 他是这里的保洁员,每天都是109号泡泡落锁后才离开。他一眼就认出了这群人中的这个人,因为他永远也不会忘记那一天。 那时他还有老婆孩子,儿子高中毕业,女儿也才大学毕业,乖巧懂事,善良天真,他们经营着一个小吃店,不富裕也不贫穷,过着幸福的生活。 那天这个男人衣衫褴褛来到门前赖着不走,女儿好心地给他做了一碗面送他吃,他便离开了。 当天深夜,他在睡梦中被一阵古怪的声音惊醒,发现妻子不在身边,一种莫名的恐惧涌上了心头。 他下床离开了卧室,打开卧室门的瞬间,血腥味就扑鼻而来,他看到妻子和儿子的头被放在茶几上,睁大着眼睛,表情惊恐。女儿则像被咬住咽喉的羚羊,鲜血已经流尽,可她身上那个禽兽竟然还在兴奋喘息。 “你女儿真不错,你真会生,可惜没有多生几个。”他松开女儿的脖颈,下半张脸都是鲜血,对他这么说。 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变态没有杀死他,或许他是故意的,要他这辈子都活在可怕的梦魇之中,尸检结果,他的妻子和儿子是被按着肩膀生生扯下的脑袋,女儿也是活着被咬断了咽喉,流出的血量很少,意味着大部分的血都被喝掉了,体内有大量青液,撕裂得非常严重。 “我现在还活着,就是为了看到你死!”老人家想到过往,几乎流下血泪,恨不得生啖其肉。因此当他发现这个畜生居然在这里的时候,就无法抑制地跑回宿舍,翻出了多年前黑市买的一把枪。 他买这把枪的时候想着要么用来杀死凶手,要么哪天用来自杀。 “喂,你看你,干的什么事啊。”那个人同伴嘻嘻哈哈起来,“太不人道了吧,还 留着他的命让人家受那么大罪。” “就是,赶紧弄死他,一了百了。” “欸?我早忘记了,根本不认识他啊。” “别耽误时间。”史罡也对老头没兴趣,说道。 老人的目光转向史罡,像是才认出来,难以置信:“史司长?你居然……你当年说过会抓住这个畜生……” 面对质问,史罡咬着烟淡淡瞥一眼,毫无感情地转开。 “没想到吧,我们老大确实抓到我了,不过他又放了我,毕竟我比你们更有价值啊。”那人得意洋洋,“真是难为你了,等我这么多年,我这就送你上路陪你老婆孩子。” 第(2/3)页